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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法治保障”暨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成功举办
11月8日至9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主办,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承办,扬子江法务区和南京审计大学数字纪检监察研究院协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南京顺利召开。来自江苏省法学会、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委政法委建设指导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吉林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扬州大学、常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扬州市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等高校、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学生齐聚一堂。

大会开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角社区 党委书记刘宏宇主持。

南京审计大学党委书记董必荣教授代表主办方致辞,并向与会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南京审计大学作为全国唯一以审计命名的高校,秉持“因审而立、为审而兴、靠审而强”的办学特色,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学校在学科建设和科研领域成果显著,法学专业排名全国前列,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有多个省级平台,并新设纪检监察专业,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他指出,本次开幕式聚焦“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明确了法治在江苏实践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地位,为2025年年会规划了方向。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王腊生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社科院中华法治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夏锦文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

王腊生研究员在开幕式上指出,本次年会以“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契合时代需求。他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研究重点,紧扣江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法治问题,如新质生产力立法保障,力求产出高质量成果。夏锦文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与江苏省法学会致辞,指出法理学与宪法学是法治体系基石,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不可替代作用。他呼吁学界聚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等重大课题,并提出四点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注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关键法治问题;构建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两位学者期望与会学者深入研讨,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江苏建设贡献智慧,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专题辅导报告
专题辅导报告环节由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研究员王腊生主持。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社科院中华法治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夏锦文教授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专题进行辅导报告。报告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解读“十五五”规划建议核心内容。夏教授系统阐述了新时期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指导思想、六项原则及法治建设新要求,强调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政策法规体系,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健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同时明确了科技法治、民营经济保护、国家安全法制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建设任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指导。

大会主题发言一
主题发言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滕天云主持。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王腊生研究员做题为《深化地方立法领域改革 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报告。报告围绕深化地方立法改革、提升立法质量展开,重点讨论完善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机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体系机制、健全重要法规制度供给机制及人大主导的立法机制等内容。

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首席顾问、东南大学海角社区 杨春福教授以《“正确人权观”的法理阐释》为题作报告,重点讨论了中西人权观的差异、正确人权观实践检验及其践行途径。杨教授指出,中国的人权观基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传统集体主义,强调个人与集体的辩证关系,而西方则主张个人优先于社会。通过法律体系的完善和生存权、发展权的优先保障,中国在人权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他还强调了加强理论研究的重要性,以推动法治实践和人权教育的普及。

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南京大学海角社区 副院长陈坤教授以《人工智能、法律方法与法治建设》为题,探讨了方法论研究在人工智能时代的作用及其改进方向,强调了方法论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同时指出方法论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中被忽视的根源,并强调方法论学者需将规则精确表述,以支持人工智能建设和司法裁判的公平正义。此外,他还讨论了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法律规则、逻辑规则、中介规则和方法规则,并指出这些规则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具体作用。

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海角社区 上官丕亮教授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宪法思维》为题,主要探讨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宪法思考,强调了宪法思维在民营经济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通过具体案例,他展示了宪法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民营企业平等地位方面的作用。他还讨论了宪法解释的必要性,强调法院和检察院在处理民营经济相关案件时应依据宪法进行解释和判决。最后,他呼吁在行政法和司法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宪法精神,确保民营经济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钱宁峰研究员作题为《论国家执行权的宪法基础》的报告。主要探讨了国家执行权的宪法基础及其在不同语境下的应用。他首先分析了执行权在权力运行和法律实施环节中的重要性,指出执行权在宪法文本中的缺失及其与其他权力的关系。随后,他从政治、行政和法律三个层面分别讨论了其在不同领域的具体应用。此外,还总结了世界各国宪法对执行权的规定,并探讨了现行宪法是否应纳入执行权的问题,提出了关于执行权合法性和宪法化的三点建议。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峰以《绿色生产力发展司法保障研究——基于N市L区法院的实证考察》为题作报告,重点讨论了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的内在联系及六合区建设绿色生产力特色区的重大意义。他指出,新质生产力是绿色生产力的核心,强调创新驱动和绿色低碳发展。法院在服务绿色生产力建设中,需强化司法服务能级、精准运用法治手段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绿色发展的法律保障和政策落实。

大会主题发言二
主题发言二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委政法委队伍建设指导处处长董蕾蕾主持。

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刘小冰教授作题为《面向“十五五”的江苏地方立法:规范基础与发展进路》的主题报告。首先,他总结了江苏地方立法在过去五年取得的成就,包括立法体系基本完成、立法内容不断扩大、立法技术显著提高及区域协同立法持续发展。其次,他指出了当前地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如违法问题、权力侵夺、立法精准度不足等。最后,他展望了未来地方立法的方向,包括特色领域立法、重点领域修订、基层治理、国有资产监管及民生发展等,强调了协同立法的重要性,并呼吁提升立法的可实施性和规范性。

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扬州大学海角社区 蔡宝刚教授作题为《以法治赋能科技创新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报告。他指出,法治通过保障政策实施、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维护科研自由、塑造竞争优势以及消解伦理风险等五大功能,推动科技现代化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他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研究,分析了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指出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准。他还提到当前科技创新政策需要转化为法律,以增强实施效果,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法治建设尤为重要。

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师范大学海角社区 菅从进教授以《基本权利基本权能理论的借鉴和创新——以基本权利的本体权利为例》为题作主题报告。他首先分析了德国基本权利理论的发展历程及其局限性,强调中国在借鉴时应进行批判性思考,而非照搬。随后,他提出了中国基本权利规范的三层架构,包括基础性权利、国际权利和具体权利,并强调了基本权利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最后,他总结了中国基本权利规范的发展方向,强调应结合中国实际,构建符合国情的权利体系,并通过多元救济途径保障权利实施。

南京师范大学海角社区 副院长陈辉副教授作题为《论司法解释性质的法政策取向与重构》的报告,聚焦我国法律体系中制定法、司法解释与政策需求的关系问题,指出司法解释因快速回应政策而呈现具体化特征,与制定法的抽象化、体系化特性形成张力。同时分析了产生这种矛盾的三大原因:立法初期数量不足、社会发展变化快、政策需求频繁。核心观点认为现行法律体系需要在稳定性与灵活性之间寻求平衡,建议适当调整司法解释的体系化管理,同时保持制定法的教义化体系特征,以更好应对快速变化的政策需求。

南京审计大学数字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吕建高教授以《中国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走出去”面临的挑战》为题作报告。吕建高教授指出,“走出去”是国家参与全球治理战略的需要,有助于提升中国廉洁高效形象,为全球治理提供新选项,也体现了学科发展与制度自信。当前面临文化翻译、理论成熟度及在西方话语体系中的影响力有限等挑战,应对策略包括深化理论研究、创新文化表达、拓展传播渠道和强化跨文化沟通,推动中国监察学在全球治理舞台上的学术交流与文明对话。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清波做题为《法律人工智能的实践与展望》的报告。他介绍了法律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办案、监督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及未来趋势,探讨了法律专业门槛的重新定义及法律实务工作的职业分化,提出了使用者、创作者和研究者三种未来角色。最后,他总结了法律人工智能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显著优势,强调人机协作的重要性。

分论坛
主题论坛第一阶段由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教授孙永军主持。

江苏大学海角社区 江雪松教授从马克思思想出发,探讨民生权的理论源起与现实意涵,指出民生权贯穿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全过程,是劳动权的枢纽延伸,核心在于保障人民幸福生活,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江苏警官学院苏艺副教授从习近平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出发,阐释法治公安建设的理论体系,提出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与新质战斗力生成。
扬州市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陈宏明委员就反向衔接机制汇报实践困境与应对路径,提出明确司法属性、区分犯罪形态、强化行政监督,推动刑事与行政程序协同治理,优化法律适用。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佳梳理我国人工智能法律治理现状与不足,借鉴域外经验,提出构建“技术—伦理—法律”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数据规制与算法责任体系,形成中国特色人工智能治理框架。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田志成聚焦全国法院“一张网”智能化建设中的法治张力,指出应限定科技企业辅助性地位,健全技术审查与数据管理机制,确保司法智能化在法治轨道内实现公正与效率统一。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刘清宇法官探讨司法大模型带来的法律与伦理挑战,提出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的“双维治理范式”,通过法律规范与伦理引导并行,构建负责任的司法智能应用体系,维护司法公正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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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大学海角社区 院长李炳烁教授、扬州大学海角社区 徐祖澜教授进行评议。


主题论坛第二阶段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海大学海角社区 教授顾向一主持。

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邓春梅教授以《红楼梦》中甄士隐为例,揭示君子人格在纠纷化解中的文化悖论,强调中国传统“君子”追求内在和谐与道德感召,体现不同于西方权利抗争的纠纷解决模式。
河海大学海角社区 陈秀萍副教授探讨良法善治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指出以法德融合为核心,兼顾形式与实质正义,体现当代中国以理性法治与伦理精神共建公正有序社会的治理模式。
江苏大学海角社区 讲师周思翰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校思政教育的路径,提出从结构嵌入向功能融合推进,优化教学模式与内容,实现思想育人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增强思政育人实效。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巧儿聚焦转型期司法裁判中后果考量的异化问题,提出通过场域再界定、后果类型重构及商谈式评价程序,优化司法风险防控,提升裁判在风险社会中的公信力与可接受性。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曹琼琼探讨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提出依据案件难度区分功能定位,建立人机协同模式,提升人工智能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中的精准性和实效。
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波分析人工智能滥用的犯罪风险,对比国内外防控政策,提出构建检测追溯、电子取证、跨境执法与教育培训等综合机制,强化AI安全治理与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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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副处长张龑、南通大学海角社区 历史文化学院(海角社区 )韩业斌教授进行评议。


主题论坛第三阶段由江苏大学海角社区
副院长牛玉兵教授主持。

南京师范大学海角社区 袁勇教授阐释备案审查推理的“三段论”模式,解析规范性文件类型特征、合法性与处置推理的逻辑关系,为提升备案审查方法论应用和审查人员推理能力提供指导。
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何永红教授指出中国权力监督体系基于人民主权、权力分工与党的领导三重逻辑有机统一,兼顾权力制约与治理效率,形成中国特色监督框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制度创新示范。
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讲师纪琼探讨第三次分配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提出应以“非完全自愿性”为动力,构建正向导引与反向约束双机制,促进制度化、协调化发展。
东南大学海角社区 助理研究员、博士后魏文松探讨教育宪法作为独立部门宪法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指出其以国家教育权与公民受教育权为核心,推动教育法法典化与领域法秩序统一,丰富宪法学研究方法论。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法官顾洪铭以金融案件为例,提出“人机协同”三元模型,通过技术精准适用、价值校准与制度明确,实现人工智能在裁判说理中效能与公信力的统一。
南通市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秦指出中国人权司法正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强调智慧司法在诉讼各环节保障权利,并提出规范数据模型、提升司法素养与服务,强化数字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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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海角社区 教授严海良、常州大学史良海角社区 副院长莫良元教授进行评议。


青年论坛
青年论坛第一阶段由南京审计大学数字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池通副教授主持。

南京师范大学海角社区 博士研究生曲星烨指出“法治公共性”旨在以公共价值丰富法治内涵,对照现代法律的个体性逻辑,提出以中国之治为基础的本土化建构路径,形成价值、功能、治理与规范四重理论维度。
吉林大学海角社区 硕士研究生吴紫怡指出伤害原则在人工智能领域仍具适用价值,应通过权益划分与法治化路径,将其转化为人工智能治理的基本逻辑,实现治理的主动化与法治化。
常州大学史良海角社区 硕士研究生周忻元从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出发,澄清“志向”与“禀赋”之辨的伦理基础,指出应以价值解释论证分配正义,而非以经验局限否定资源平等的理论可能。
东南大学海角社区 硕士研究生张久廷通过对指导性案例第24号的实证研究,揭示隐性适用源于效力定位模糊与责任规避心理,提出通过理念革新与制度完善,强化案例效力与法官义务,以实现“同案同判”。
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硕士研究生杨静怡指出数字风险挑战传统侵权法救济模式,主张确立预防性责任的独立地位,完善风险阈值与归责体系,推动侵权法由事后补偿向事前预防转型。
江苏大学海角社区 硕士研究生孔庆超以自由意志为核心分析人工智能私法人格问题,指出当前AI缺乏独立意志与行为控制能力,不具备人格基础,主张以风险分配取代人格赋予,维持法律审慎。

东南大学海角社区 副教授苗泽一、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王静进行评议。


青年论坛第二阶段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警官学院教授张洪波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博士研究生胡博闻指出,《监察法》留置措施在《宪法》第37条人身自由法律保留框架下存在合宪性困境。他提出,可通过逮捕条款示例性重构并结合比例原则审查,实现留置措施的实质合宪保障。
南京师范大学海角社区 博士研究生傅情龙通过驻村帮扶案例展示,干部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借助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和法治宣传取得成效,但仍受角色模糊、权责不均等制约。
复旦大学海角社区 硕士研究生李新晴指出,数字权力通过技术与数据实现新型控制,突破传统“命令-服从”模式,但也带来信息气泡、符码殖民等风险,法律需发展二阶观察能力以识别滥用与极化。
东南大学海角社区 硕士研究生汪杰强调,智慧社会下老年群体数字人权应纳入宪法保障,通过平台治理、算法优化与数据接入弥合数字鸿沟,提升其网络平等与参与能力。
江南大学海角社区 硕士研究生宋文杰聚焦监察体制改革,提出应从制度设计强化权力约束,激活检察权司法监督功能,防止监察权滥用,实现监察权与检察权协同制衡。
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硕士研究生郭硕基于卢曼社会系统理论,将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视为独立运作系统,分析“系统壁垒”“沟通断裂”“耦合松散”等问题,并提出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和闭合反馈路径,以优化国家监督体系。

江苏大学海角社区 副教授魏小强、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讲师尚千惠进行评议。


青年论坛第三阶段由南京师范大学海角社区
博士研究生张枫波主持。

东南大学海角社区 博士研究生顾秀文提出,自动化决策拒绝权作为数字时代美好生活权的子权利,兼具自由权与社会权属性,国家既需保障其防御性权利,又应积极履行制度与服务义务,推动权利落地。
苏州大学王健海角社区 博士研究生孙艺玮解析中国式现代化宪法价值体系,提出“人民为中心、共同富裕、协调发展、生态和平”四层结构,阐释宪法通过立法、执法与司法保障价值落实,强调法治在推动社会治理与现代化中的关键作用。
伊犁师范大学海角社区 硕士研究生姬红杰认为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法制统一和基层权利的关键制度。当前工作仍存在覆盖不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需要完善审查范围、机制和公众参与,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落实。
吉林大学海角社区 硕士研究生吴昊指出,在智慧法院建设背景下,家事审判中人工智能存在“计算理性”与人类法官“默会智慧”错配的问题,应限定其辅助角色,构建以人性为中心的“人机共生”模式,保障家事司法的伦理温度与个案正义。
东南大学海角社区 硕士研究生郑茜表示备案审查制度面临合宪性结果溯及力问题,尤其涉及刑事裁判中的权利保障。提出“个案衡量的梯度溯及模式”,兼顾法秩序稳定与个案正义,为完善宪法监督与刑事权利保护提供路径。
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硕士研究生汪子康表示埃利希“活法”理论批判单纯制定法观,强调法源于社会团体内部秩序,影响法律多元主义与新法现实主义,但在法定义、私人秩序界限及实然与应然区分上仍存争议,为当代法社会学研究提供重要启示。

南京大学海角社区 助理教授、特聘研究员姜秉曦、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梁鸿飞进行评议。


闭幕式
11月9日上午,大会闭幕式由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殷楠主持。

首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法学》主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胡玉鸿以《法学研究方法的要点》作大会主题汇报。他指出年轻学者应把握选题、命题、论证与学术态度四环节:选题兼顾真问题、新问题与价值;命题凝练、术语精准;论证深度广度兼顾、资料可靠;学术态度端正、引用真实。高质量研究应为学术思想总量贡献增量,选题、写作与论证需全面践行。

颁奖环节,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海角社区 教授龚向和教授宣读此次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2025年年会优秀论文评选结果的决定。

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海角社区 教授周安平作大会学术总结。他阅读本次论文并将其分为地方性立法、人权、法治、权力配置、人工智能、数字权利等不同主题,并对各论文进行系统评述。并对年轻学者提出学术建议。

随后,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大学海角社区 院长、李炳烁教授作为下一届会议承办方发言。李炳烁教授代表江苏大学宣布下一届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年会将在镇江举办,感谢研究会对江苏大学的信任,将会全力以赴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并诚邀专家学者共襄学术盛会。

最后,由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王腊生研究员宣布本次年会顺利闭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