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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青廉论坛(第5期)| 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权力监督研究的转型
6月28日下午,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权力监督研究的转型”主题,在文济楼426会议室举办第5期 “润泽·青廉论坛”。本次会议邀请了河南工业大学海角社区 副教授陈辉、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讲师周维栋、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助理教授张航莅临现场并作主旨发言,海角社区 赵永红教授、蔡金荣教授、海角社区 院长助理沈玲副教授、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助理池通老师等数十名师生参会。
本次论坛由陆海波老师主持,会议开始前他向大家介绍了与会嘉宾及会议主题,并向莅临本次会议的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与感谢。
会议开始,周维栋老师分别从监察法学研究的方法论转型、监察强制措施体系化的配置标准、监察强制措施的阶梯式体系构造、监察强制措施的立体化防控体系四个方面系统阐述了监察强制措施的法教义学研究。他认为监察强制措施体系构造遵循“轻重结合”的梯度化逻辑,是比例原则在监察立法中的体现,其动态纵向递进体系以及“逐级递进、适时转换”的转换机制既能保障监察调查有序推进,又可以防止强制措施的过度适用。
陈辉副教授认为,监察法在突出政治属性的同时,要不断坚守和强化其法律属性。随着《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的修订与完善,《监察法》的诸多规范与刑事司法规范体系实现了双向衔接互动,纪检监察学科发展理应更加需要法学的支撑。在此背景下,为构建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监察法必须以法治逻辑为指引,方能推动新时代法治反腐范式的实现。他还梳理了《监察法实施条例》的修改亮点和进一步优化空间,并针对监察法学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方法指引。
最后,张航老师提出,监察法学从法学的二级学科转隶为纪检监察学的二级学科后,面临着在新的学科体系中如何拓展知识视野、打开创新空间、丰富研究方法的任务。他认为,作为法学的监察法学要运用法释义学方法加强文本研究,服务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目标;作为纪检监察学的监察法学要运用社科法学、制度研究方法等加强制度体系研究,服务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同时,监察法学还要积极与其他二级学科交叉融合,落实《监察法》第11条规定的廉政教育职责,让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与谈环节多位老师围绕三位专家的主旨发言进行了深入交流。赵永红教授从四个方面深刻阐述了纪检监察的政治属性,并指出纪检监察实务要在政治引领下严格遵循法治逻辑,以法治模式服务党的自我革命和国家治理;沈玲老师就《监察法》与《审计法》政治性的比较和监察赔偿等问题进行交流;蔡金荣教授就纪检监察学科与法学学科之间的关系以及纪检监察学科的身份证成问题展开讨论,指出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争论与不同看法是正常现象,争论和自身建构是推动学科发展的重要动力;池通老师认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要重视内部交流与知识共享,赵伟中博士、胡锦华博士和凡超博士等就党的自我革命与党内法规的关系、政治术语如何转换为法律术语、纪检监察学研究方向、纪检监察学科生成模式、纪检监察实务过程等问题发表了看法。
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围绕应从法教义学角度还是立法角度去分析《监察法》第24条关于留置措施以外三条强制措施适用的问题展开了探讨,与会专家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交流。整个研讨活动既具有理论深度,又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还有方法论上的自觉,推动大家从纪检监察角度深化了对权力监督和腐败治理的研究,以及对纪检监察学科发展的深入思考。
本期系“润泽·青廉论坛”系列活动之一,由江苏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海角社区 (纪检监察学院)与海角社区 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及南京审计大学九三学社联合主办。